因為最近家裡的事情~搞得我也挺擔心的~(請看祝這個人早死早下十八層地獄篇!!)
俺老爸還是不肯要跟我說是啥事情~
所以我都是透過我家老姐才知道家裡的狀況~
也不能說是可悲啦~是我爸媽心疼我不想讓我知道擔心~
可是最後我老姐有跟我爸媽說我知道這件事情~
我也透過Vicky了解ㄌ一下法律相關常識~然後跟我姊說~我姊跟我姊夫說~
之後收到所謂的法院XX(我也不知道是啥東西~反正就是個通知~)~
我爸和我姊夫去警察局收的~收到後看一下就放下心ㄌ~
因為真的是沒啥事~就這件事情論~已經是20年前左右的事情ㄌ~
也超過追溯期的15年~只是想來要點利息~
他是智障還是白癡~既然都已經知道超過追溯期ㄌ~
本金都要不到還要啥屁利息~
更何況這是已經早就還款的屁收據~(賤人~錢都還ㄌ還收著支票不撕毀~惡劣到ㄌ極點)
搞得我家有點煩躁~

Vicky就跟我說如果收到這封看不懂就傳真給他~
我爸和我姊夫收到這個通知後馬上傳真給Vicky~
也順道和Vicky和Vicky爸相約討論~
Vicky爸跟我爸說沒事~放心~
說這種人真的挺可惡的~
感謝Vicky爸對我爸和我姊夫的熱情款待~
也感謝Vicky爸願意幫我家寫回函~
我爸說要多少錢再給Vicky爸~
Vicky爸既然說~我和Vicky情同姊妹~
姊妹價不收錢~
真的是很感謝Vicky爸和Vicky的幫忙~
所以我知道的第一時間就趕快打電話給Vicky跟他和他家人道謝~
不是因為不收錢感動~而是朋友能做到這樣真的值得ㄌ~真的是超感動的~
不蓋你~我和Vicky講完掛電話~我家阿拿達看我在哭~以為我家怎麼ㄌ~
我就說沒有啦~聽到Vicky爸和Vicky這麼幫助太感動哭的~~
心中真的萬分感謝喔!

以下經Vicky同意,PO給大家看一下!!

小魚愛碎念:

1.一般私人金錢借貸時,我們可能會寫借據、開立支票或簽本票,如果債權人要申請強制執行時,須先經過法院裁定、取得支付命令,申請法院強制執行ex.查封、假扣押、假處分.....

而借據和支票都須經過法院裁定才能取得支付命令,但本票有見票即付的效果,不需經過裁定就可以取得支付命令,最為簡便快速,所以現在大家都喜歡用本票作為擔保就是這個原因。

2.有關金錢的交易,最好保留資金流程。ex.銀行匯款、轉帳、開支票(指名+禁背),如果真要付現金,記得請對方簽收"茲收到吳小魚現金或支票新台幣XXX(大寫)元整,親收無誤,此致吳小魚,日期 年 月 日。"盡量把憑證保留完整,特別是那種買賣、金錢往來、協議書....契約行為。

3.有擔保性質的文書ex.本票、借據、支票,在你完成承諾事項後(ex.錢還清、付清買賣價款...),記得要親自拿回銷毀,不要說你撕掉就好,就算由對方撕,你也要親眼盯著他撕爛,免的文書留在他人手上夜長夢多。 (這就是俺老爸犯的錯誤!!)

4.人心隔肚皮,雖然朋友、合夥人或廠商之間的合作往來是基於互信,但有時還是白紙黑字寫下較好。雖然你們簽的契約效果為何是由法官認定,但是有寫總比沒寫好。如果你們不懂法,最好請專業人士代擬契約 ,畢竟專業人員會把法律關係、各種可能性考慮進去,就算將來訴訟,法官看契約也能很快判別出誰是誰非。這也是我一再提醒大家簽契約很重要的原因,如果你看不懂契約內容,記得找個懂得人幫你看契約。

5.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!! 有時大家對於存證信函或是一些公文書,想說拒收或拒領的話就可以假裝我不知道而沒事,但文書內容常常都會提到你可以主張權利的期限,如果你忽視它,法律可是不保護讓權利睡著的人喔!面對他,我们才能在所限期間內提出異議、主張我們的權利,找出解決之道。如果你看不懂內容,記得要去問人,當然最好是能問對人啦,畢竟有些誤導的訊息也是醬子以訛傳訛害了大家,反正現在資訊發達,有心就一定有辦法解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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